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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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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福
大明少保南京户部尚书参赞南京机务
籍貫中書省益都路濰州昌邑縣
族裔汉族
字號如錫、号後樂
諡號忠宣
出生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
中書省益都路濰州昌邑縣
逝世正统五年(1440年)
南直隸應天府
親屬黃佑志(曾祖父)、黃谷保(祖父)
黃士中(父)
黃玉钫堂黃琮(子)
黃琇黃玉钫予黃玗(子)
黃愷黃懏(孫)
出身
著作
  • 《黃忠宣集》、《文集》、《後樂堂交藩文集》、《後樂續集》

黃福(1362年—1440年),如錫後樂中書省益都路濰州昌邑縣(今山東省昌邑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黃福為工部尚书安南屬明時期,任首位交趾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贈太保忠宣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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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建文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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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十七年,黃福中舉人。后入太學,歷任金吾前衛經歷,時上書論國家大事,明太祖朱元璋讀後感到驚訝,升其為工部右侍郎[1]建文年間,明惠帝倚任黃福。靖難之役時,朱棣製奸黨二十九人名單,黃福位列其中。朱棣攻入南京應天府后,黃福迎附。李景隆指出黃福為奸黨,黃福回答道:“臣固應死,但目為奸黨,則臣心未服。”朱棣不予追問,恢復其官職。不久,升任為工部尚書[2]

永乐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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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三年,陳瑛彈劾黃福不體恤工匠,於是被改為北京行部尚書。次年因事連坐,逮捕入錦衣獄,后被貶為事官。不久,恢復官職,因明軍進攻安南,其負責總督軍餉[3]

安南平定后,明朝改安南為交趾,史稱安南屬明時期。朱棣命黃福以尚書頭銜兼任交趾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當時局勢初定,戰爭為止,而事務卻更加繁重。黃福隨事制宜,使得各事皆有條理。其上疏請求統一交趾賦稅,并酌情從輕。并請求沿江設置衛所和驛站,以方便溝通交流。此外開通經常與鹽業交易,使得軍隊儲備有所保證。此外以公田補充官員俸祿不足問題。他還請求廣州給予二十萬石海運補給,均得到批准。此外,他還對交趾地區進行戶籍編制、并定賦稅、設置學校并安排教師,數次與當地民眾宣諭德意,并嚴謹下屬不要擾民。於是,安南境內得以穩定。當時,朝廷中被貶官員往往被謫交趾者眾多,黃福加以拯恤,并選有賢才者共事,於是至者如歸[4]。鎮守中官馬騏等人虐待平民,黃福屢次裁抑。馬騏不服即妄稱黃福謀反,朱棣查明后不予追問[5]。黃福在交趾任官十九年,離任時,交趾民眾號泣相扶送別[6]

洪熙宣德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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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仁宗即位后,黃福被召還,任兼管詹事府事,并輔助太子朱瞻基[7]。仁宗駕崩后,其督工獻陵[8]宣德元年,馬騏因虐民而激起交阯民變。當時陳洽兵部尚書代替黃福管理交趾,其屢次上奏乞求黃福回任巡撫。當時黃福正奉使南京,宣宗下敕稱:“卿惠愛交人久,交人思卿,其為朕再行。”於是以工部尚書兼詹事頭銜,負責交趾地區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9]。而其剛到時,柳升戰敗而亡,黃福逃走。在到達雞陵關時,被當地義兵逮捕,黃福欲自殺。交趾叛軍拜下哭泣道:“您是交趾父母官。如果您當時沒走,我們這些人也不至於走到這一步。”黎利聽後亦稱:“中國派遣的交趾官員,如果人人都如黃尚書這樣,我們又怎會謀反?”於是派人去守護,并贈送白金糧食,送其出境外[10]。黃福在到達龍州后,把所得之財均交公。回去后,擔任行在工部尚書[11]

宣德四年,其與平江伯陈瑄一同管理漕運,并商議令各地漕糧運抵淮安瓜州,兌與衛所轉運;河南于大名府小灘兌與遮洋總海運;山東則于濟寧兌與軍運,軍運費用由百姓承當,以免除其因漕運而耽誤農忙,宣宗聽後批准該策。明朝漕運改為兑運,自此為始[12]。次年,其陳言進行兵屯的重要性,以解決饑荒。宣宗批准,并命吏部郎中趙新等人負責管理屯田,而由黃福任總裁。此後改為行在戶部尚書[13]

宣德七年,宣宗在宮中瀏覽黃福呈上的《漕事便宜疏》,并向楊士奇出示,問道:“黃福的言語智慮深遠,六卿中有誰可以媲比的?”楊士奇答道:“黃福受知于太祖,正直明果,一心為國家。永樂初年,在任北京行部,其撫恤民苦;在交趾從官時,總裁藩憲。其所有成就,的確是六卿都無法比及的。黃福現在已經七十歲了,現在後進的年輕人都在公堂里做事,而黃福是四朝重臣,卻仍然朝夕奔走而勞苦,這的確不是國家優老敬賢之道啊。”宣宗聽後稱:“如果不是你說我還真不知。”楊士奇又稱:“南京為國家根本重地,先帝以儲宮監國。黃福老成忠直,無論緩急均可倚仗。”宣宗表示同意,次日命黃福任南京戶部尚書。第二年,兼掌南京兵部事[14]

正統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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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英宗即位后,加為少保,之後參贊南京守備襄城伯李隆機務。之後,南京文臣參機務的慣例,由黃福始。李隆多用黃福建言,使得南京政肅民安。正統五年正月,黃福死於任上。年七十八歲[15]

黃福為人禮儀修整,不妄言笑。其為六朝官員,多有建樹。他為人正直清廉并寬恕他人,做官不為赫名而行事細無不謹。此外,黃福自奉節約,家人僅給衣食,所得俸祿,卻只用來解決賓客親戚的窮困。當初,明成祖寫出大臣十人的名字,命解縉評價,只有黃福得“秉心易直,確乎有守”而無任何貶詞[16]。黃福參贊南京時,曾經坐李隆一側。楊士奇得知后稱:“怎麼讓重臣坐在一旁?”黃福則稱:“哪讓少保去參贊守備又怎麼說?”於是不再改變。當時李隆對待黃福非常恭敬。李隆退下后,即推黃福為上座,黃福亦不辭[17]。楊士奇在省墓時,途徑金陵,聽聞黃福得病后趕往看望。黃福則驚稱:“您輔佐幼主,一日不可離開他左右,奈何跑到這麼遠處?”楊士奇聽後深表嘆服[18]。當時,兵部侍郎徐琦出使安南回朝,黃福與其在南京石城門外相見。徐琦指著黃福問安南來使道:“你認識這位大人么?”其答道:“交趾的草木都知道大人之名,我又怎會不識?”[19] 黃福去世后,贈謚一直沒有,群臣紛紛議論不平。直到成化初年,才贈太保,謚忠宣[2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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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史》(卷154):“黃福,字如錫,昌邑人。洪武中,由太學生歷金吾前衛經歷。上書論國家大計。太祖奇之,超拜工部侍郎。”
  2. ^ 明史》(卷154):“建文時,深見倚任。成祖列奸黨二十九人,福與焉。成祖入京師,福迎附。李景隆指福奸黨,福曰:“臣固應死,但目為奸黨,則臣心未服。”帝置不問,復其官。未幾,拜工部尚書。”
  3. ^ 明史》(卷154):“永樂三年,陳瑛劾福不恤工匠,改北京行部尚書。明年坐事,逮下詔獄,謫充為事官。已,復職,督安南軍餉。”
  4. ^ 明史》(卷154):“安南既平,郡縣其地,命福以尚書掌布政、按察二司事。時遠方初定,軍旅未息,庶務繁劇。福隨事制宜,鹹有條理。上疏言:“交阯賦稅輕重不一,請酌定,務從輕省。”又請:“循瀘江北岸至欽州,設衛所,置驛站,以便往來。開中積鹽,使商賈輸粟,以廣軍儲。官吏俸廩,倉粟不足則給以公田。”又言:“廣西民饋運,陸路艱險,宜令廣東海運二十萬石以給。”皆報可。於是編氓籍,定賦稅,興學校,置官師。數召父老宣諭德意,戒屬吏毋苛擾。一切鎮之以靜,上下帖然。時群臣以細故謫交阯者眾,福鹹加拯恤,甄其賢者與共事,由是至者如歸。”
  5. ^ 明史》(卷154):“鎮守中官馬騏怙寵虐民,福數裁抑之。騏誣福有異誌。帝察其妄,不問。”
  6. ^ 明史》(卷154):“福在交阯凡十九年。及還,交人扶攜走送,號泣不忍別。”
  7. ^ 明史》(卷154):“仁宗即位,召還,命兼詹事,輔太子。”
  8. ^ 明史》(卷154):“仁宗崩,督獻陵工。”
  9. ^ 明史》(卷154):“宣德元年,馬騏激交阯復叛。時陳洽以兵部尚書代福,累奏乞福還撫交阯。會福奉使南京,召赴闕,敕曰:“卿惠愛交人久,交人思卿,其為朕再行。”仍以工部尚書兼詹事,領二司事。”
  10. ^ 明史》(卷154):“比至,柳升敗死,福走還。至雞陵關,為賊所執,欲自殺。賊羅拜下泣曰:“公,交民父母也,公不去,我曹不至此。”力持之。黎利聞之曰:“中國遣官吏治交阯,使人人如黃尚書,我豈得反哉!”遣人馳往守護,饋白金、餱糧,肩輿送出境。”
  11. ^ 明史》(卷154):“至龍州,盡取所遺歸之官。還,為行在工部尚書。”
  12. ^ 明史》(卷154):“四年與平江伯董漕事,議令江西、湖廣、浙江及江南北諸郡民,量地遠近,轉粟於淮、徐、臨清,而令軍士接運至北京,民大稱便。”
  13. ^ 明史》(卷154):“五年陳足兵食省役之要。其言足食,謂:“永樂間雖營建北京,南討交阯,北征沙漠,資用未嘗乏。比國無大費,而歲用僅給。即不幸有水旱,征調將何以濟?請役操備營繕軍士十萬人,於濟寧以北,衛輝、真定以東,緣河屯種。初年自食,次年人收五石,三年收倍之。既省京倉口糧六十萬石,又省本衛月糧百二十萬石,歲可得二百八十萬石。”帝善之,下行在戶、兵二部議。郭資、張本言:“緣河屯田實便,請先以五萬頃為率,發附近居民五萬人墾之。但山東近年旱饑,流徙初復,衛卒多力役,宜先遣官行視田以俟開墾。”帝從之。命吏部郎中趙新等經理屯田,福總其事。既而有言軍民各有常業,若復分田,役益勞擾,事竟不行。改戶部尚書。”
  14. ^ 明史》(卷154):“七年,帝於宮中覽福《漕事便宜疏》,出以示楊士奇曰:“福言智慮深遠,六卿中誰倫比者?”對曰:“福受知太祖,正直明果,一誌國家。永樂初,建北京行部,綏輯雕瘵,及使交阯,總藩憲,具有成績,誠六卿所不及。福年七十矣,諸後進少年高坐公堂理政事,福四朝舊人,乃朝暮奔走勞悴,殊非國家優老敬賢之道。”帝曰:“非汝不聞此言。”士奇又曰:“南京根本重地,先帝以儲宮監國。福老成忠直,緩急可倚。”帝曰:“然。”明日改福官南京。明年兼掌南京兵部。”
  15. ^ 明史》(卷154):“英宗即位,加少保,參贊南京守備襄城伯李隆機務。留都文臣參機務,自福始。隆用福言,政肅民安。正統五年正月卒,年七十八。”
  16. ^ 明史》(卷154):“福豐儀修整,不妄言笑。歷事六朝,多所建白。公正廉恕,素孚於人。當官不為赫赫名,事微細無不謹。憂國忘家,老而彌篤。自奉甚約,妻子僅給衣食,所得俸祿,惟待賓客周匱乏而已。初,成祖手疏大臣十人,命解縉評之,惟於福曰:“秉心易直,確乎有守。”無少貶。”
  17. ^ 明史》(卷154):“福參贊南京時,嘗坐李隆側。士奇寄聲曰: “豈有孤卿而旁坐者?”福曰:“焉有少保而贊守備者邪?”卒不變。然隆待福甚恭。公退,即推福上坐,福亦不辭。”
  18. ^ 明史》(卷154):“士奇之省墓也,道南京,聞福疾,往候之。福驚曰:“公輔幼主,一日不可去左右,奈何遠出?”士奇深服其言。”
  19. ^ 明史》(卷154):“兵部侍郎徐琦使安南回,福與相見石城門外。或指福問安南來者曰:“汝識此大人否?”對曰: “南交草木,亦知公名,安得不識?””
  20. ^ 明史》(卷154):“福卒,贈謚不及,士論頗不平。成化初,始贈太保,謚忠宣。”
官衔
前任:
鄭賜嚴震直
明朝工部尚書
1402年—1405年
繼任:
宋禮
前任:
明朝交趾布政使按察使
1407年—1424年
繼任:
陳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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