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新田
吴新田(1886年3月2日—1945年2月16日)[1]字豈蓀,安徽省廬州府合肥县人,中華民国军事将领。
生平
[编辑]1902年入保定陸軍速成学堂。毕业後,吴新田到北洋第六鎮任职。1906年北洋陆军大学堂第一期从北洋各镇的下级军官中招选120人,1908年毕业。1913年(民国2年),他任陸軍第6師第3混成旅的团長。1914年(民国3年),他升任張敬尧所辖北洋陸軍第7師步兵第14旅旅長。1918年(民国7年)11月,兼任湖南省的岳陽鎮守使。1920年(民国9年),接替直皖战争中失败下野的皖系军阀湖南督军張敬尧任北洋陆军第7師師長,转而投靠直系。
1921年5月25日直系控制的北洋政府明令免去依附皖系之陕西督军陈树藩的职务, 而代之以直系第20师师长阎相文。1921年6月,阎相文率所部陆军第二十师及冯玉祥的第十六混成旅由潼关入陕;同时吴率第七师也奉命由湖北随(县)枣(阳)一带开往陕西,协助阎相文驱逐陈树藩。陈树藩在重兵围攻下,逃往汉中。直军7月7日占据西安、咸阳。1921年8月22日,阎相文自杀,冯玉祥继任陕督,任命吴为陕南边防军总司令。1921年11月吴率部向南进发,一月之内连克安康、汉中,陈树藩逃往四川。1921年12月,吴兼任陝南鎮守使。加派为陕西军务帮办。1922年(民国11年),北洋政府授予将军府“藩威将軍”。与四邻军阀勾结,北依刘镇华,西联陇南镇守使孔繁锦,南结川军刘存厚,形成了一个附属于直系,地跨陕、甘、川三省交界地区的军事联盟。1923年(民国12年)3月,获授陸軍上将。在陕南三年时间(1922年至1924年),吴部从8000人、6000枝枪,膨胀到有三万多人,枪支2.4万多枝。还两度北出秦岭,为祸关中。
1924年10月北京政变后,段祺瑞执政。刘镇华为巩固在陕西的控制,派师长憨玉琨出兵河南,阻止国民二军军长胡景翼督豫,于是爆发了“胡憨之战”。刘镇华率军离西安到豫西督战前,将陕西军政交给吴新田暂为“照料”。刘镇华在豫西战败只身逃往山西投靠阎锡山,段祺瑞执政府于1925年4月30日正式任命吴为陕西军务督办。1925年5月4日,吴新田的第七师所部与陕西省立第一中学学生因踢足球发生冲突,学生误将足球踢入与学校一墙之隔的吴新田部第14旅第28团军营,学生前去捡球时,士兵以闯入军营为由追打学生,并冲进校园打伤学生40余人,其中4人伤势严重。引起西安各中、小学职工和学生的公愤,纷纷罢课、请愿,要求严惩凶手,保障人身安全。共产党人魏野畴、雷晋笙和共青团西安组织以陕西省教师联合会为核心,组织教育界人士,站出来支持青年学生的正义斗争,提出“驱逐吴新田”的口号,掀起了轰轰烈烈的“驱吴运动”[2],公开提出必须把帝国主义和北洋军阀在陕西的走狗吴新田赶出陕西。5月10日,全市学生罢课,吴新田严令教育厅强迫学生上课,并制造谣言,引起士兵对学生的仇视。6月上海五卅慘案的消息传到陕西,群众义愤填膺。雷晋笙以陕西省工会筹备会的名义联合各社、团成立了陕西省各县团体雪耻会,被选为主要领导人,把雪耻会发展成为以“驱吴”为主要目标的反帝、反封建军阀的统一战线,一方面召开群众大会,发表宣言和通电,提出“帝国主义与中华民族,封建军阀与中国人民,都是势不两立,必须打倒军阀,打倒帝国主义,收回租界,取消一切不平等条约”,“驱除陕西的军阀吴新田”,“严惩枪杀学生的刽子手”;一方面利用《西安晨钟》《新秦日报》,编印《雪耻特刊》《雪耻》三日刊、《沸血》周刊,大力宣传,大造舆论,广泛成立雪耻会的分支组织,使其遍及全省各团体、各县,并且把党、团员及学生积极分子组织起来,分13路奔赴陕西各地50多个县,宣传帝国主义和军阀的暴行,发动群众开展抗捐、抗粮运动。同时,自动员商会和各界人士,募集捐款2800余元,汇寄上海,援助上海工人斗争。这次声势浩大的群众运动持续了3个月之久。此时,击败刘镇华的国民二军已由洛阳进驻潼关;国民三军孙岳部已入陕。陕西靖国军甄寿珊、杨虎城的部队站在陕西群众这。吴新田不得不于7月15日晚逃离西安,先往甘肃天水,后潜回汉中。1925年8月,他的督办一职被孫岳接替。1926年春,段祺瑞执政府任命吴为陕南护军使。
国民二军在中原战败,回陕途中在陕州几乎全军覆没。刘镇华以“陕甘讨贼军”名义,率号称十万之镇嵩军,围攻西安八个月。在此期间,吴两次翻越秦岭助刘镇华,驻兵周至、户县一带镇压民众。冯玉祥西北军解围西安城后,吴再次退往陕南。
北伐战争时,吴率部投靠冯玉祥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任第十六路总司令兼一师师长。1928年10月,冯玉祥电令吴部离开陕南,移防河南信阳。吴派人去湖北与李宗仁联系接受改编,1928年10月中旬,吴率部沿城固、石泉到安康,进入湖北境内,离开了统治八年的陕南。被李宗仁改编了两个旅,其余遣散,吴被委以国民革命军第四集团军高等顾问。南京国民政府于1928年(民国17年)11月任命他为河南省政府委員,任职至翌年。
1936年5月被授予陆军中将。1945年2月16日,吴新田在天津病逝;另说1946年7月退役后移居天津做了“寓公”,南京解放前去台湾,1955年11月病殁。[3]。
注释
[编辑]- ^ 张(2013)采用这些生卒年月日。徐(2007),第638页采用的出生年是“1888年”。
- ^ 叶介甫:“雷晋笙:‘要杀快杀,无话可讲!’”,《世纪风采》2019年第3期. [2023-0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1-18).
- ^ 张(2013)称“不知为何,有些资料却说吴新田解放前夕去了台湾”。但张氏认为这些说法都是错误的。
参考文献
[编辑]- 徐友春主編.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 劉寿林等編. 民国職官年表. 中華書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 张翔“关于吴新田”《今晩報》(副刊),2013年10月6日,第9版。
中國(北京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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