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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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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
 中華民國第31任行政院秘書長
任期
2012年2月6日—2012年6月29日辭職
行政院院长陳冲
前任林中森
继任陳士魁
 中華民國第4-7屆立法委員
任期
1999年2月1日—2012年1月31日
继任邱志偉
选区高雄縣選舉區
高雄縣第二選舉區
高雄市第二選舉區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 (1968-08-19) 1968年8月19日56歲)
臺灣高雄縣茄萣鄉(今高雄市茄萣區
国籍 中華民國
政党無黨籍(2012年7月3日-)
其他政党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1998年12月5日-2012年7月3日開除
配偶彭愛佳2006年结婚)
父母林仙保(父)
沈若蘭(生母、為林仙保之二房)
亲属林憶珊(妹)
学历
经历

林益世(1968年8月19日),中華民國政治人物高雄市茄萣區人,為高雄地方派系紅派大老林仙保庶子。原為中國國民黨籍,年僅二十九歲就進入國會,連任四屆立法委員,並一路獲國民黨主席馬英九長期提拔、扶搖直上,台灣媒體稱其為「馬系大將」。歷任國民黨青年團總團長、國民黨政策委員會執行長(俗稱黨團總召)等多項重要黨職[2],年僅三十八歲當上國民黨副主席[3],曾參加2006年反貪腐運動遊行。

2012年1月競選立法委員連任失敗後,於同年2月6日接任行政院秘書長,至7月2日前並為行政院中央廉政委員會委員[4]同年6月29日因索賄嫌疑而辭職,7月3日遭國民黨開除黨籍[5],2013年4月30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審依公務員假借職務恐嚇得利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林益世有期徒刑7年4個月,褫奪公權5年,併科罰金新臺幣1,580萬元。2016年2月26日,高等法院改依違背職務收賄等罪,判處林益世有期徒刑13年6月,褫奪公權8年,併科罰金新臺幣1,580萬元。

2018年8月22日,最高法院三審判決,關於林益世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部分(收取6,300萬元)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更審;[6]職務上要求賄賂、隱匿貪污部份無罪確定;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併科罰金新臺幣1,580萬元確定。

出身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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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在1968年生於中國國民黨政治世家。父親林仙保為原高雄縣紅派大老、前臺灣省議會議員,生母沈若蘭為林仙保的二房,有一妹林憶珊,林益世為林仙保庶子。當年林仙保決定淡出政壇,交棒之際,嫡長子林靈谷與庶子林益世之間曾有嫡庶之爭,最後林益世挾牙醫系畢業光環與臺灣社會對牙醫師形象的認同,取代學歷略遜一籌的林靈谷,以庶子的身份「奪嫡」[3],逆轉擊敗林靈谷,接收父親林仙保在高雄的所有政治資源及人脈,此事在當時曾經轟動地方政壇。[7][8]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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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壇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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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參選第四屆立法委員,首次當選,後連任三屆。2005年8月19日,國民黨主席馬英九任命其為中國國民黨青年團總團長、國民黨副主席。同年代表國民黨參選高雄縣縣長,遭民主進步黨提名的楊秋興擊敗。2008年,國民黨主席吳伯雄任命林益世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擔任大黨鞭前期,吳敦義是國民黨秘書長,二人每週固定向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報告,開始合作關係。[9]

2012年1月14日,參選第八屆立法委員,遭民主進步黨邱志偉擊敗。後被總統馬英九拔擢出任陳冲內閣行政院秘書長,被外界解讀為總統府派往內閣的監軍[2]。林益世對自己平步青雲甚為得意,自誇是馬政府的「第三把交椅」,還曾不只一次對陳啟祥強調自己和吳敦義的好交情,說「吳副總統的事,我全權處理」[9]。6月29日,因涉嫌貪污,請辭行政院秘書長職務獲准;7月3日 經國民黨中央考紀委員會議決議,依據黨章規定開除其黨籍。

自詡反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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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林益世在其部落格引用國際反貪腐組織「國際透明組織」公布的「全球行賄指數報告」文字「世界各國正颳起一股反貪腐旋風,人民意識也逐漸覺醒,亟欲擺脫那些貪污賄賂的風氣,但調查證明,世界依然是依照他原本的腳步進行,貪腐賄賂仍是各國的通病。」[10]

2010年6月11日,林益世於在其聯合報部落格發表《從政第一要件,清廉!》一文,批判前總統陳水扁,並闡述他本人對司法公正的信心與從政的信念[11][12]

...我們都相信司法判決公正性,也請國人給司法公正的審判空間。不論一審法官或者二審法官扁案所判的刑度,皆為司法給所有從政人員的一個警惕 ——亦即是,從政應該清廉,從政應該清明,皆不可以拿人民辛苦的納稅錢當做個人或家族貪圖榮華富貴的金庫來源。從政之目的在於服務大眾,而不是踩著大眾的心血滿足個人與家族榮華富貴、金碧輝煌的物質慾望,更不應把自己的物質享受慾望建構在大眾的辛苦與汗水上!我們感謝一審與二審的法官,長期承受社會輿論的壓力,做出判決,以司法的公正性,教育所有從政人員該有的基本清廉態度!從政之目的不是「自己的生活改善多少」,而是「國人的生活改善多少」!

2011年競選連任期間,林益世在造勢場合請來前衛生署長楊志良,一起在舞台上揮刀劈砍象徵貪污的豬隻。[13]

2012年6月29日,林益世於再度強調:「個人風譽一時,人格清白長遠,對品格操守的堅持,益世從政以來從未改變!」 [14]

財產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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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監察院財產申報資料,林益世在1999年剛選上立法委員,當時存款少到未達申報標準(新臺幣100萬元以下),但2009年林益世與妻子彭愛佳兩人申報存款新臺幣2,372萬元,至2010年增為3,224萬元,2011年名下存款達3,548萬1,954元,2012年5月申報時已經高達4,742萬元;林目前還另擁高雄市鳳山區臺北市松山區共6筆土地、4筆建物等。[15]

參選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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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選舉屆數 選舉區 所屬政黨 得票數 得票率 當選標記 備註
1998 第四屆立法委員選舉 高雄縣選舉區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42,281 7.22%
2001 第五屆立法委員選舉 33,583 5.80%
2004 第六屆立法委員選舉 69,115 12.68%
2005 第十五屆高雄縣縣長選舉 高雄縣 244,015 40.86%
2008 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 高雄縣第二選舉區 84,659 55.27%
2012 第八屆立法委員選舉 高雄市第二選舉區 92,902 48.38%

相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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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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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本有一交往長達十五年的沈姓女友[16],沈小姐並擔任林益世之助理,長期協助林處理公務。2003年12月29日,林益世與時任臺視主播彭愛佳深夜牽手摟肩,在臺北市廣州街被《蘋果日報》記者跟拍,彭愛佳不否認兩人有手牽手的行為,表示「好朋友私下牽個手,我覺得還好」。 沈小姐受訪時還表示:「過去曾有許多傳聞,林益世都跟我說:『沒有就是沒有』。」最後啜泣著說:「我今天恐怕睡不著覺了。」 [17]當時林益世還在媒體上澄清自己絕無劈腿,與彭只是好友,沒有曖昧。他還表示立委不是神,更不是每個女生都喜歡跟立委交往,而且不要說腳踏兩條船了,他連一條船都站不穩,希望大家不要再說他是「劈腿族」。[18][19]兩年後,林益世與彭愛佳結婚。

影響公共電視獨立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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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公共電視臺高層拜會林益世,林益世表示公視預算要解凍的附帶條件是每一筆錢的使用都要經過新聞局核准,所有的節目都要送審。公視憂心這違反《公共電視法》的獨立精神,林益世卻回說,「必要時我們可以修法!」甚至還不客氣的說,「因為你們是綠的,你不用多做說明,那是我的感覺!」林益世還口出「我來做董事長都比鄭同僚做得好!」[20]

父海關「講情」不成,為父致電「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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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父林仙保於2010年6月初出國旅遊,月中從香港返抵高雄小港機場,由於同機旅客攜帶超量洋菸企圖闖關不成,林仙保遂表明前省議員身分試圖關說,但海關關員不理會,仍依法對超量部分課予進口稅。據傳林益世知悉後,竟致電「關切」,要求高雄海關課長林文忠到林仙保住處致歉,林文忠並因此事將被撤換,海關日前還開檢討會,要求撤換當日對林仙保沒有「禮遇」的關員。唯林益世本人否認是項說法,強調未要求海關道歉。[21]但是,關稅局官員確實有到林仙保住處,說是「瞭解民眾需求,藉以改善服務」。[22]

開霸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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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代步的車輛是擔任大黨鞭時幫忙喬日盛金控人事的「後謝」,連交通違規罰單也由租車的金主幫忙買單,索賄案交保後依然被林益世據為己有。[23]

涉嫌索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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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27日,《壹週刊》揭發了林益世索賄案,林的母親沈若蘭、妻子彭愛佳亦涉入其中。在此案中,時任行政院秘書長的林益世遭人檢舉,以協助中鋼公司下游協力廠商地勇公司續約為由,於2010年收取193萬美鈔現金[24][25]。林益世雖全盤否認,不過仍遭最高法院檢察署列為重大貪污犯罪被告偵辦[26][27];6月29日案情急轉直下,林益世請辭秘書長一職並火速獲准。因為通聯紀錄等證物,同年7月2日,林益世向特偵組檢察官承認部份罪行,坦承索賄。之後林母及林妻供出賄款,惟款項不合,媒體質疑林益世不法所得恐怕逾億元。[28][29]特偵組於10月25日偵查終結,林益世依貪污等4罪遭起訴,求處無期徒刑

2013年4月30日,臺北地方法院合議庭的三名成員─庭長審判長吳秋宏、受命法官紀凱峰與陪席法官林孟皇一審判處林益世有期徒刑7年4個月,褫奪公權5年,併科罰金新臺幣1,580萬元,而貪污則判定無罪。其餘被告,包括林益世妻子彭愛佳、母親沈若蘭及兩個舅父,則全部獲判無罪;法官以大篇幅解釋為何他們認為以實質影響力說來論,林益世並不算貪污。此判決結果與之前的判例比較,顯然缺乏邏輯一致性及公平性,引發各界譁然,輿論並批判司法對有國民黨特別優待的嫌疑,法界也批判法官遇到貪污案就任意造法。[30][31][32][33][34][35][36][37]也有律師在自由時報上評論,認為特偵組在調查起訴上放水,也是縱放林益世的共犯。[38]

2016年2月26日,高等法院改依違背職務收賄等罪,判13年6月,褫奪公權8年,併科罰金新臺幣1,580萬元。林母沈若蘭改依隱匿刑事罪遭判5月,得易科罰金15萬確定。[39]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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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林益世K牙醫書 考照還有機會. 聯合新聞網. 2012.07.10 02:47 am [2012-07-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7-11). 
  2. ^ 2.0 2.1 林益世涉嫌收賄?特偵組剪報分案調查[永久失效連結], 自由時報, 2012年6月27日
  3. ^ 3.0 3.1 新浪專稿:臺灣政壇那些「官後代」誰最旺?. [2019-03-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06). 
  4. ^ 中央廉政委員會. [2012-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1-03). 
  5. ^ 遭指控索賄 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請辭獲准 [永久失效連結],中央廣播電臺,2012年6月29日
  6. ^ 林益世收賄案更審出庭 彭愛佳淚眼相送還監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自由電子報,2018年12月20日
  7. ^ 庶子接棒 林益世扶搖直上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時電子報,2012年7月3日
  8. ^ 林益世不准下屬收6300元小冰箱 自己卻涉嫌貪污6300萬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ETTODAY,2012年7月5日
  9. ^ 9.0 9.1 週刊爆:林益世稱吳敦義的事 我全權處理. 聯合報. 2012-07-11 [2012-07-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8-05). 
  10. ^ 林益世部落格引用行賄指數報告 仍未刪除. 自由時報. 2012-07-06 [2012-07-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07). 
  11. ^ 「從政第一要件,清廉」林益世何時刪了這篇文章?. ETtoday. 2012-07-02 [2012-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06). 
  12. ^ 林益世涉賄自掌嘴 網友:應入教材. Nownews. 2012-07-02 [2012-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1-02). 
  13. ^ 林益世陷囹圄 民眾:丟高雄人臉. 民視新聞. 2012-07-05.  [永久失效連結]
  14. ^ 林益世發表聲明 稱「身陷政治謀殺工程」. 蘋果日報. 2012-06-29. 
  15. ^ 戰將落馬 藍憂高雄人才荒 無緣市長寶座「贏官司也回不去了」. Nownews. 2012-06-30 [2012-06-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1-27). 
  16. ^ 林益世母子辦公室同處 前女友任基金會聯絡人. ETtoday 新聞雲. 2012年7月5日 [2012-07-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06). 
  17. ^ 蘋果直擊立委劈腿愛上女主播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蘋果日報,2003年12月31日
  18. ^ 世佳戀曲折 林為女主播拋15年女友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東森新聞,2012年7月4日
  19. ^ 摟女事件 林益世:我不是劈腿族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12-07-10.自由時報,2004年1月1日
  20. ^ 公視抗議藍委干涉新聞自由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自由時報, 2008/12/10
  21. ^ 旅客多帶菸 林益世父向海關講情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12-07-04., 自由時報, 2010/6/23
  22. ^ 《林益世父親事件》關稅局官員 曾至林住處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13-02-05., 自由時報, 2010/6/24
  23. ^ 林益世囂張開霸王車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蘋果日報, 2014/1/1
  24. ^ 林益世疑涉貪 綠委驚:馬政府清廉破功. 蘋果日報. 2012年6月27日 [2012年6月27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7月25日) (中文(臺灣)). 
  25. ^ 涉收賄6,300萬 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否認[永久失效連結], 自由時報, 2012年6月27日
  26. ^ 林益世爆涉貪 最高檢列「重大貪污」偵辦]. 蘋果日報. 2012年6月27日 [2015年7月2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4日). 
  27. ^ 林益世涉索賄 特偵組「特他」字案追查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14-01-06., 自由時報, 2012年6月28日
  28. ^ 林家婆媳黑錢 已查扣7,500萬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14-01-06., 自由時報, 2012/7/7
  29. ^ 「可是益世,錢拿錯袋了」 網友KUSO《億四人生》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14-01-06., 自由時報, 2012/7/6
  30. ^ 今日新聞 林益世貪汙案一審輕判? 林世嘉:有黨徽相罩. [2015-07-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6-30). 
  31. ^ PChome新聞 益世涉貪/涉貪輕判!林益世7年4月 妻、母無罪. [2013-04-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8-06). 
  32. ^ 自由時報 林益世輕判 小英:與外界預期落差大[永久失效連結]
  33. ^ 今日新聞 鄉民有話說/林益世輕判 網友:又見黨證無敵案例. [2013-04-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06). 
  34. ^ 聯合報 法界人士:陳啟祥跟空氣行賄嗎?. [2015-07-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5-05). 
  35. ^ 台灣英文新聞 林益世「輕判」7年4月 各界譁然!. [2015-07-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6-30). 
  36. ^ 聯合新聞網 林益世案判決 「不利藍營選舉」. [2015-07-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05). 
  37. ^ 困頓判決 恣意司法(林鈺雄). [2015-07-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3). 
  38. ^ 律師談林益世案判決/特偵組陷法院於不義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13-05-07.
  39. ^ 收賄索賄案 林益世二審判13年6月. 中央社. 2016-02-26 [2016-0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7-05). 

外部連結

[编辑]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政府職務
行政院
前任:
林中森
行政院秘書長
第三十一任
2012年2月6日-2012年6月29日
繼任:
陳士魁
(代理,後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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