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三十七菩提分法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三十七菩提分法
  四念住  
  四正勤 四神足  
五根 五力
  七覺支   
  八正道  

菩提分法巴利文bodhipakkhikā dhammābodhapakkhiyā dhammā梵文:bodhipakṣa dharma),有三十七項,即三十七菩提分法,又譯為三十七道品三十七品助道法,為四聖諦道諦的仔細開展,是佛教修行的基本內容,是趨向解脫、獲得證悟的道路。

名稱來源

[编辑]

菩提,意譯為覺,是覺悟的意思。分,有條件、要素的意思。,是由釋迦牟尼所發現、教導的修行法。字面上來說,菩提分法,意指成就覺悟的修行方法[1][2]

分(巴利語pakkhiyā),字根來自於巴利語pakkha梵語paksa,意指鳥類的雙翼。由此字根引申,巴利語pakkhiya,或梵語paksya、paksika,原義為親族的資助,有幫助、助益的意思。因此覺音在《清淨道論》中,用巴利語upakara來取代pakkha,解釋它的意義為助成覺悟。那連提耶舍譯《阿毘曇心論經》將其譯為「三十七助菩提分法」。

在北傳《雜阿含經》、《中阿含經》、《長阿含經》以及南傳《長部》、《中部》、《相應部》、《增支部》、《小部》中,已提到菩提分法這個名詞,但只有提到七菩提分法,也就是七覺支[3]。雖然四念住四正勝四神足五根五力八道支都已經被提到[4],但並未被稱為菩提分法,也未提出這些法可以被並稱為三十七菩提分法。直到《增一阿含》[5][6]以及《增一阿含》、《中阿含》的別出單經,才開始提到三十七菩提分或其同義詞。

早期的各部派論典中,也未提到三十七菩提分,但已經開始對菩提分法進行匯整,如分別說部舍利弗阿毘曇論·非問分·道品》記載了佛陀說過種種道,並將菩提分法按增支法歸結為:一種一支道,一種二支道,二種三支道,九種四支道,六種五支道,六種六支道,三種七支道,三種八支道,三種九支道,三種十支道,一種十一支道[7],涵蓋了“三十七菩提分法”中的三種四支道,兩種五支道,一種七支道和一種八支道。直到北傳的《大毘婆沙論》及南傳《彌蘭王問經》、《清淨道論》之後,才開始使用三十七菩提分這個名詞。

說一切有部大毘婆沙論》對此進行了解釋,有說是相關契經年代久遠而隱沒了[8],還記載分別論者立“四十一菩提分法”,此外再加上四聖種[9]

內容解說

[编辑]

菩提分法是佛陀自覺證道之法和最後付囑之法[4],三十七菩提分法分為七種:

  1. 身念住,觀身不淨[11]
  2. 受念住,觀受是苦[12][13][14]
  3. 心念住,觀心無常[15][16]
  4. 法念住,觀法無我[17]
  • 四正勤:精進的重點在於行善去惡。
  1. 未生惡法令不生;
  2. 已生惡法恒令滅;
  3. 未生善法令出生;
  4. 已生善法令增長。
  1. 欲神足,欲得見道;
  2. 勤神足,精勤習禪;
  3. 心神足,心神專一;
  4. 觀神足,正確觀想。
  • 五根:修習佛法的根本所在。
  1. 信根,深信三寶;
  2. 勤根,修行不懈,指“四正勤”;
  3. 念根,憶念正法,指“四念處”;
  4. 定根,修習禪定;
  5. 慧根,開發智慧。
  • 五力:由五根產生的五種力量。
  1. 信力,堅信真理;
  2. 勤力,修四正勤的力量;
  3. 念力,破邪、念正的力量;
  4. 定力,置心一處的能力;
  5. 慧力,產生智慧的能力。
  • 七覺支:修習止觀的注意事項和感受。
  1. 憶念覺支,憶念集中而念念分明;
  2. 擇法覺支,選擇正確、適宜的修法;
  3. 精進覺支,任何階段都不能懈怠;
  4. 喜悅覺支,修禪定得到的喜悅;
  5. 輕安覺支,得到的輕鬆安適感覺;
  6. 禪定覺支,攝心不散深入禪定;
  7. 等捨覺支,捨一切念,不即不離。
  1. 正見解[18]
  2. 正思惟[19]
  3. 正語言[20]
  4. 正行為(正業)[21]
  5. 正生活(正命)[22]
  6. 正精進[23]
  7. 正意念[24]
  8. 正禪定[25]

相关条目

[编辑]

參考文獻

[编辑]
  1. ^ 大毘婆沙論》:「問:何故名為菩提分法?菩提分法是何義耶?答:盡、無生智,說名菩提,已究竟覺四聖諦故。若法隨順此究竟覺,勢用增上,此中說為菩提分法。」
    阿毘曇毘婆沙論》:「何故名助道法?助道是何義?答曰:盡智、無生智是菩提,此諸法隨順彼法,助彼法,是彼法分,勢用勝故,名助道法。」
  2. ^ 印順《辨法法性論講記》:「菩提譯義為覺,分是條件,就是因素。要成就大覺,就要具備這些支分。菩提分是: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八正道分,這都是完成大覺所要修的事。」
  3. ^ 雜阿含經·七三三經》:「佛告比丘:所謂覺分者,謂七道品法。然諸比丘,七覺分漸次而起,修習滿足。」
    雜阿含經·七三七經》:「佛告諸比丘、比丘尼:七覺分者,謂七道品法。諸比丘,此七覺分漸次起,漸次起已,修習滿足。」
  4. ^ 4.0 4.1 長阿含經·遊行經》:「爾時,世尊即詣講堂,就座而坐,告諸比丘:汝等當知我以此法,自身作證,成最正覺,謂四念處四意斷四神足四禪五根五力七覺意賢聖八道。汝等宜當於此法中,和同敬順,勿生諍訟,同一師受,同一水乳。於我法中,宜勤受學,共相熾然,共相娛樂。比丘當知,我於此法,自身作證,布現於彼,謂貫經,祇夜經,受記經,偈經,法句經,相應經,本緣經,天本經,廣經,未曾有經,證喻經,大教經。汝等當善受持,稱量分別,隨事修行,所以者何?如來不久,是後三月,當般泥洹。」
  5. ^ 增一阿含經·序品》:「時,大迦葉,問阿難曰:云何?阿難!增一阿含乃能出生三十七道品之教,及諸法皆由此生。阿難報言:如是,如是,尊者迦葉!增一阿含出生三十七品,及諸法皆由此生。且置增一阿含一偈之中,便出生三十七品及諸法。
    迦葉問言:何等偈中出生三十七品及諸法?時,尊者阿難,便說此偈:『諸惡莫作,諸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所以然者?諸惡莫作,是諸法本,便出生一切善法,以生善法,心意清淨。是故,迦葉!諸佛世尊身、口、意行,常修清淨。
    迦葉問曰:云何?阿難!增壹阿含獨出生三十七品及諸法,餘四阿含亦復出生乎?阿難報言:且置,迦葉!四阿含義,一偈之中,盡具足諸佛之教,及辟支佛、聲聞之教。所以然者?諸惡莫作,戒具之禁;清白之行,諸善奉行;心意清淨,自淨其意;除邪顛倒,是諸佛教,去愚惑想。云何?迦葉!戒清淨者,意豈不淨乎;意清淨者,則不顛倒;以無顛倒,愚惑想滅,諸三十七道品果,便得成就,以成道果,豈非諸法乎。」
  6. ^ 增一阿含經·阿須倫品·六經》:「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有一人出現於世,便有三十七品出現於世,云何三十七品道?所謂四意止,四意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意,八真行,便出現於世。云何為一人?所謂多薩阿竭、阿羅呵、三耶三佛。」
  7. ^ 分別說部舍利弗阿毘曇論·非問分·道品》:「有人出世,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說種種因,種種門,種種道,種種向道。今當集諸道門:有一支道、二支道、三支道、四支道、五支道、六支道、七支道、八支道、九支道、十支道、十一支道。
    • 云何一支道?身念處,是名一支道。
    • 云何二支道?定、慧,是名二支道。
    • 云何三支道?有覺有觀定,無覺有觀定,無覺無觀定;空定,無想定,無願定,是名三支道。
    • 云何四支道?四念處四正斷四神足四禪,四無量,四無色定,四向道,四修定,四斷,是名四支道。
    • 云何五支道?五根五力,五解脫入,五出界,五觀定,五生解脫法,是名五支道。
    • 云何六支道?六念、六向、六出界、六明分法、六悅因法、六無喜正覺,是名六支道。
    • 云何七支道?七覺,七想,七定因緣法,是名七支道。
    • 云何八支道?八聖道,八解脫,八勝入,是名八支道。
    • 云何九支道?九滅,九次第定,九想,是名九支道。
    • 云何十支道?十想、十直法、十一切入,是名十支道。
    • 云何十一支道?十一解脫入,是名十一支道。」
  8. ^ 大毘婆沙論》:「有三十七菩提分法,謂四念住,四正勝,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道支。世尊雖說菩提分法,而不說有三十七種,但說七覺支名菩提分法,云何知然?經為量故,謂契經說:『有一苾芻,來詣佛所,頂禮雙足,却住一面,而白佛言:如世尊說,七覺支者,何謂七覺支。世尊告曰:即七種菩提分法,名七覺支。』
    問:菩提分法,有三十七,何故世尊唯說七覺支名菩提分法?答:佛隨苾芻所問而答,苾芻唯問七覺支故,佛唯說七菩提分法。若彼苾芻問四念住,乃至若問八道支者,佛亦應隨彼所問,一一而答。
    復次、彼契經中唯說無漏菩提分法,唯七覺支一向無漏,故偏說之。餘通有漏故,彼不說。
    有作是說:餘契經中,亦具說有三十七種菩提分法,時既久遠,彼經滅沒,云何知然?如彼尊者達羅達多作如是說:世尊有時說一道支,有時說二,乃至有時說三十七,即三十七菩提分法,如斧柯喻契經中說。於三十七修道法中,若唯取決定者,則應說七種修道法,謂七覺支唯無漏故;若唯取不決定者,則應說餘六位修道法,謂四念住,乃至八道支,通有漏、無漏故;若通取決定、不決定者,則應說三十七種修道法,謂前六位,及七覺支,故三十七菩提分法,亦是世尊契經所說。」
  9. ^ 大毘婆沙論》:「分別論者,立四十一菩提分法,謂四聖種,足三十七。」
  10. ^ 大正新修大藏经·中阿含经》第24卷,僧伽提婆,《大念住經》::「有一乘道,淨諸眾生,令越憂悲、滅惱苦,得如實法,所謂四念住。」「如是四念處修習多修習,於此法、律得盡諸漏,無漏心解脫、慧解脫: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11. ^ 大正新修大藏经·中阿含经》第24卷,僧伽提婆,《大念住經》:“是故比丘修行,以内身(即己身)为验,观察其身;或以外身为验,观察其身。或其念住,业已成就9,不间思惟,余身在兹。是故,诸比丘众,比丘修行,应如是以身为念,观察其身。”
  12. ^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諸比庫,於此,比庫感到樂受時,了知:『我感到樂受。』感到苦受時,了知:『我感到苦受。』感到不苦不樂受時,了知:『我感到不苦不樂受。』感受到有物染的樂受時,了知:『我感受到有物染的樂受。』感受到無物染的樂受時,了知:『我感受到無物染的樂受。』感受到有物染的苦受時,了知:『我感受到有物染的苦受。』感受到無物染的苦受時,了知:『我感受到無物染的苦受。』感受到有物染的不苦不樂受時,了知:『我感受到有物染的不苦不樂受。』感受到無物染的不苦不樂受時,了知『: 我感受到無物染的不苦不樂受。』
  13. ^ 大正新修大藏经·中阿含经》第24卷,僧伽提婆,《大念住經》:“就此言之,诸比丘众,今者比丘感觉乐受,自知正感乐受,感觉苦受,自知正感苦受,感觉非苦非乐受,自知正感非苦非乐受。或感觉肉体乐受……或非肉体乐受……或其念住业已成就,不间思惟,余受如是,乃得自在无惑,不执着于世间一切。”
  14. ^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如此,或於內受隨觀受而住,或於外受隨觀受而住,或於內外受隨觀受而住。或於受隨觀生起之法而住,或於受隨觀壞滅之法而住,或於受隨觀生起、壞滅之法而住。他現起『有受』之念,只是為了智與憶念的程度。他無所依而住,亦不執取世間的一切。”
  15. ^ 大正新修大藏经·中阿含经》第24卷,僧伽提婆,《大念住經》:“就此言之,比丘应了知情欲之思之为情欲之思。”
  16. ^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如此,或於內心隨觀心而住,或於外心隨觀心而住,或於內外心隨觀心而住。或於心隨觀生起之法而住,或於心隨觀壞滅之法而住,或於心隨觀生起、壞滅之法而住。他現起『有心』之念,只是為了智與憶念的程度。他無所依而住,亦不執取世間的一切。”
  17. ^ 大正新修大藏经·中阿含经》第24卷,僧伽提婆,《大念住經》:“然则云何,诸比丘众,比丘修行,以法为验,观察诸法?就此而言,诸比丘众,比丘修行,以法为验,当就五盖,观察诸法。如何……?就此而言,诸比丘众,当比丘内心贪欲意向生起,知有内心贪欲意向。彼亦明了,贪欲意向,原所未有,如何生起。已生起者,如何弃除。已弃除者,如何未来不复生起。”
  18. ^ 巴利大藏经·长部》(卷22 《大念处经》):“諸比庫,什麼是正見呢?諸比庫,苦之智、苦集之智、苦滅之智、導至苦滅之道之智。諸比庫,這稱為正見。”
  19. ^ 巴利大藏经·长部》(卷22《大念处经》):“諸比庫,什麼是正思惟呢?出離思惟、無恚思惟、無害思惟。諸比庫,這稱為正思惟。”
  20. ^ 巴利大藏经·长部》(卷22《大念处经》):“諸比庫,什麼是正語呢?離妄語、離兩舌、離惡口、離綺語。諸比庫,這稱為正語。”
  21. ^ 巴利大藏经·长部》(卷22《大念处经》):“諸比庫,什麼是正業呢?離殺生、離不與取、離欲邪行。諸比庫,這稱為正業。”
  22. ^ 巴利大藏经·长部》(卷22《大念处经》):“諸比庫,什麼是正命呢?諸比庫,於此,聖弟子舍離邪命,以正命而營生。諸比庫,這稱為正命。”
  23. ^ 巴利大藏经·长部》(卷22《大念处经》):“諸比庫,什麼是正精進呢?諸比庫,於此,比庫為了未生之惡、不善法的不生起,生起意欲、努力、激發精進、策勵心、精勤;為了已生之惡、不善法的斷除,生起意欲、努力、激發精進、策勵心、精勤;為了未生之善法的生起,生起意欲、努力、激發精進、策勵心、精勤;為了已生之善法的住立、不忘、增長、廣大、修習、圓滿,生起意欲、努力、激發精進、策勵心、精勤。諸比庫,這稱為正精進。”
  24. ^ 巴利大藏经·长部》(卷22《大念处经》):“諸比庫,此一行道,能清淨有情,超越愁、悲,滅除苦、憂,得達如理,現證涅盤,此即是四念處。”
  25. ^ 巴利大藏经·长部》(卷22《大念处经》):“諸比庫,什麼是正定呢?諸比庫,於此,比庫已離諸欲,離諸不善法,有尋、有伺,離生喜、樂,具足初禪而住;尋伺寂止,內潔淨,心專一性,無尋、無伺,定生喜、樂,具足第二禪而住;離喜,住於舍,念與正知,以身受樂,正如聖者們所說的:『舍、具念、樂住。』具足第三禪而住;舍斷樂與舍斷苦,先前的喜、憂已滅沒,不苦不樂,舍念清淨,具足第四禪而住。諸比庫,這稱為正定。”

外部連結

[编辑]
pFad - Phonifier reborn

Pfad - The Proxy pFad of © 2024 Garber Painting. All rights reserved.

Note: This service is not intended for secure transactions such as banking, social media, email, or purchasing. Use at your own risk. We assume no liability whatsoever for broken pages.


Alternative Proxies:

Alternative Proxy

pFad Proxy

pFad v3 Proxy

pFad v4 Proxy